上学时我是个理想主义者,可是工作后,独在异乡为异客,尝尽人生冷暖,变的现实了,可是我从來不悲观。我喜欢乐观的生活,同样也喜欢乐观的人。这也是我喜欢“何以效笙默”这本书的原因。这篇文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文,这本书从开头到结尾,八万字,没有一句废话,文字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极其的吸引人,让人忍不住再三留连。
在书中作者笔下,何以琛是个“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的人,他的爱是內敛的,不诉之与语言,而是付之与行动。他表面上是个温和而易相处的人,然而骨子里却是个彻底的痴人-------对友情,亲情,爱情均是。作者 通过他对默笙的死心眼--------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予以验证。他乐观的等待了七年,每当绝望时,一想到对方亦如此,便释然了。这样的人现实中应该是不存在的。正因为稀缺,才显珍贵,他让憧憬幸福的人们有了参照,让身处幸福中的人们共鸣,让未寻到幸福的人们期待。
活着,并期待着,等待并乐观的等待,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至少还有过程,何况,我们还享受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