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嘿嘿,因为我的怪癖,还麻烦懒懒给我截了一个头~蹭蹭,谢谢懒懒!
用这个签,纪念我的青梅竹马,纪念我曾经那些回不去的时光。
喜欢懒懒的排字,喜欢懒懒的句子,喜欢懒懒的这幅画。
懒懒,相信我,在字签的大道上一路狂奔吧!
引用
阿榣说我排字还蛮有潜力的,我相信她!!!
于是我奔上了学习字签的道路。
以前在微博上看到过这幅图配上这句话,很有感很有爱。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珍惜与怀念,青梅和竹马,抑或是青梅与青梅,竹马和竹马,少年是那一段回不去的时光,回忆便成为了历久弥香的宝贝。
本来想去小店里上新的,可是我自己好喜欢啊,于是想自产自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