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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19 08:19

月圆花好——评多本书(2日更新  士为知己 by 蓝色狮)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独上兰州。
云中谁寄锦书来?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1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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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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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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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9
10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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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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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13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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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L
2012.11.2
1421字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19 08:33


《大漠谣》金玉

评:一个愿为乔木的女子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17234-keyword-%B4%F3%C4%AE%D2%A5.html

依稀记得我第一次看大漠谣的时候,这部小说还正在连载,我很少蹲坑看文,可是这部小说却让我有足够的耐心在等待,只因为它值得。

 
时隔这么多年,大漠谣里面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已经有些记不清了,但是潜意识里却还记得这是一部难得的经典,朋友让我推荐小说,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推荐这本,大漠谣。

 
因为是用第一人称写的,所以我可以随着金玉的心情而起伏。

金玉的身世是坎坷的,从她记事起,她就整日与狼兄为伍,直至遇到阿爹,被阿爹带回匈奴,慢慢的从一块玉石被打造成绝世美玉。
 
儿时的记忆无疑是美好的,有照顾自己的伊稚斜,有宽厚待她的单于,可惜,只要有权利的地方,就会有欲望,就会有牺牲。在那场政治斗争中,阿爹死于非命,伊稚斜也变得自己再也不认识了,金玉踏上了去长安的路程。
 
金玉是个坚强的女子,即便是风餐露宿,也不觉得苦,还是会很乐观的面对生活,只因为她要完成阿爹的遗命,想要自己温暖的生活着。在泉水边,她邂逅了九爷,这个一身白衣,洒脱至极的男子。也许是命中注定,金玉拿走了九爷送给妻子的裙衣。
 
在戈壁上,金玉出手救了霍去病,那个一身刚毅,至刚至阳的不败战神。聪慧如金玉,自是知道霍去病身世不凡,但是既然霍去病不想说,她也不会问,不过是萍水相逢。那个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命运的转轮已然开启,谁也无法抗拒。
 
长安,长安,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地方。
 
初至长安,等待金玉的却是狼狈不堪。没有钱,空有力气,也无人敢雇佣。就在陷入红姑的歌舞坊的时候,九爷却似及时雨般出现。穿过丛丛竹林,金玉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
 
九爷的一次次出手相助,在深夜里仍旧点着灯等金玉回家的背影,也许在一次次的飞鸽传书中,金玉知道自己沦陷了。她爱上了九爷。
 
她无视了九爷的残疾,勇敢的对九爷说出,她不想做丝萝,她想做乔木,可以帮身旁的乔木同抵风雨,共浴阳光,一起看风雨过后的美丽彩虹。这样的金玉,如闪闪发光的神祗,震撼了我。不为世俗眼光,敢于大胆求爱,本身就已是惊世骇俗,更何况金玉,要做的不是攀附着九爷的丝萝,而是要勇敢地站在九爷的身边,同他相扶相持。
 
于是有了鸳鸯藤,有了满腹心事尽付锦帛,于是有了第一首越人歌,于是有了短笛上的斑斑血迹。

而九爷,固执的守着自己的心,金玉于是累了,在这场爱情的追逐里,她似乎永远赶不上九爷逃避的节奏。为了这段情伤,金玉远走西域。
 
一切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九爷知道自己错的离谱,开始疯狂的搜寻着金玉;霍去病知道金玉离开了长安,也开始快马加鞭的找寻。最终,是霍去病快了一步。就是这一步,使霍去病走进了金玉的生活。

金玉亲眼看到霍去病是怎样孤军深入,打败匈奴,亲眼看着霍去病是如何一步步的成就了不败战神,原来,霍去病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纨绔子弟。

因为我知道历史,因为我知道桐华不会改变历史,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霍去病肯定会死,这个少年将军最后一个会是马革裹尸。所以,从金玉爱上霍去病开始,我就为金玉担心,这么真性情的女子,如果爱人死了,她该怎么办? 
 
再到后来,我就知道,我的担心纯属多余了。在霍去病和伊稚斜打赌输了之后,霍去病吻别金玉,在生死之间,霍去病从容,金玉更是坦荡,不论上天入地,我必生死相随。

金玉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也会害怕,也希望霍去病能陪在自己身边,可是,当霍去病为国征战的时候,她面临的是朝堂上的勾心斗角,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被关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宫里面。所以她求了九爷,让她早产,偷偷的把孩子换走,即使不能日日相见,但也没有把霍去病的血脉留在深宫,不见天日。
 
金玉这样的女子,敢爱敢恨,活的明媚,深爱着心爱的人,但是绝不会是心爱人的负担,所以她值得九爷为救霍去病废了双腿;所以她值得霍去病假死,放弃荣华富贵,与她一起笑傲江湖。



jh90102 2012-10-19 08:38
《大漠谣》我大爱的文啊,希望刘诗诗拍的电视剧莫让我失望。

jh90102 2012-10-19 08:39
我确实很担心没人能演出小霍的风采。

冷薄荷 2012-10-19 15:24
我其实觉得铜华文笔不怎样,走红纯属狗屎运,步步惊心还是因为广播剧我才看的,这文我看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

烧烧烧烧 2012-10-19 15:46
薄荷,你不知道,这是桐华作品的最经典之一啊。
应该比步步惊心还早。
我自从看了这一部之后,有关于霍去病的文都会被我主动的绕道,因为怕把心中的形象给毁了。
也受不了其他女子在他身边了,潜意识,金玉就是他永恒的良配。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19 21:39


哀家有喜 by 夏慕凡

评:刘离—顶着最尊贵的身份,却受着人间最苦的罪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428460.html

刘离又名流离,取颠沛流离之意。


明明是很喜感的书名,却从头到尾都有着悲伤的感觉。套用句很文艺的话,悲伤逆流成河。

刘离十三岁之前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这或许是一件幸事。唯有不记得,才免去了被沈离廷利用的悲剧,只是,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她的人生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她确实是逃脱了被沈离廷利用的命运,却没有逃脱被墨然利用的命运。

刘离作为帝国身份最高贵的女子,太后,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自己和墨然,注意身份,身份有别。可是,她自己却陷入了一场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漩涡。刘离爱慕着那个少年丞相沈离廷,沈离廷却要与柳欺霜成亲;墨然爱慕着刘离,却要与扶摇成亲;而扶摇都要与皇帝墨然成亲了,心里却还在惦记着沈离廷……怎一个乱字了得~

等沈离廷终于恍然大悟明白自己真心所爱的时候,刘离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选择。墨然问过刘离,如果发现沈离廷欺骗了她,利用了她,她当如何?刘离的回答是大概会讨厌他一阵子,过后还是会原谅他。但是如果主谋换成墨然,那就是死也不会原谅。提前剧透一下,刘离委实是个没出息没骨气的娃……

刘离这个苦命的孩子,十三岁之前的记忆没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沈离廷;十三岁之后,找到了名义上的父亲,十八岁嫁入皇宫,才当了一天的皇后,就马上升级为皇太后,然后就开始每天喝墨然特别给熬制的安神汤。

其实整个江山应该是刘离的,但是她不稀罕,所以很安分做自己的太后,可是墨然不这么想,墨然用爱为牢笼,俘获了刘离,让刘离对他毫无防备,每天喝下那碗安神汤,也就是那碗毒药,逍遥草。

沈离廷果然利用了刘离,刘离也果然原谅了他;墨然也利用了刘离,甚至要用慢性毒药杀了她,好让自己的皇位名正言顺,所以刘离不能留。可是,刘离虽然有机会逃离了皇宫,但是看到墨然受伤了,这个傻刘离又回到了那个牢笼。当自己终于得知身上的毒是墨然所下之后,还是受伤的跑出了皇宫,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原谅墨然了。结果,在得知皇帝病重,需要当归做药引的时候,她还是心软了,回到皇宫了。

在很多人看来,都会觉得刘离很傻,刚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爱情真的是如人饮水。在大多数人看来,墨然不可原谅,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皇位,伤害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刘离怎么着也不会原谅他了。可是,刘离屈从于当太后这几年的温暖,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原谅,只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了。

最终,这个人生茶几上摆满了杯具的太后,因为她的退一步,从而得到了海阔天空,杯具全部换成了喜剧,圆满结局。


烧烧烧烧 2012-10-19 22:00
唉。我想,这个女人纠结。
那个皇帝应该更纠结吧,如果他真的爱着刘离的话。
每见她喝一次要,估计都要纠结死掉。
不过如果他不爱刘离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孪生 2012-10-19 22:01
看了楼主的推荐,决定下来看看,大漠谣也是因为以为是悲剧跳过了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0 07:54


猜猜我有多爱你 by 枫叶流丹

评:连初==甘愿为你画地为牢的女子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428436-keyword-%B2%C2%B2%C2%CE%D2%D3%D0.html

连初设想过一千五百二十一种与前夫重逢的情形,那是因为虽然她和前夫分开了四年,但是终究还是爱着前夫,所以去了杏雨南亭打工,只因为在这里遇到前夫的可能性最大。

终究还是让她遇到了。虽然这个时候,前夫的怀里抱着的是另一个女子,但是终究还是见到了。然而前夫说的一句话,却超出了连初的一千五百二十一种设想,“连初,我们还没有离婚。”

说实话,裴殊城确实是爱得很深很深,一开始确实很让人感动。可是,由于连初迫不得已的背叛,由于他对连初的患得患失,他把连初彻底的软禁了。当一个女子连自由都没有了,她拿什么去爱囚禁她的人?

可是,连初没有自怨自艾,因为她知道,她胸膛里跳动的那颗心,还在爱着裴殊城,所以她可以原谅裴殊城这些看起来很是幼稚甚至恶劣的举动。她将心比心的告诉丈夫,她愿意忘记过去重新来过,两人好好的开始。仗着裴殊城的爱,她开始慢慢的拆除了房子里的监控。不是为了逃脱,而是已经没有那个必要,因为,为了爱你,我心甘情愿的画地为牢,那些监控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猜猜我有多爱你?

连初爱裴殊城。所以在那场劫难里,她虽然也是受害者,但是已经觉得配不上裴殊城了,于是远远地逃离四年,只为裴殊城能有个更值得的人相伴。所以重逢之后,她甘愿陪在裴殊城的身边,想要补救那些逝去的时光。所以,她对过去那段恐怖的回忆闭口不谈,因为她不想裴殊城为了她再去杀人,再去犯法,毕竟两人好不容易能再在一起。

裴殊城的爱,也许是这个故事里最想突出的,他的爱,霸道,专一,九死不悔,甘愿放弃一切。

但是连初的爱,却是隐忍的,矛盾的,挣扎的,以及包容的。

夜燃虽然有了连初的相濡以沫,但是连初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对夜燃的不是爱情,她的矛盾,她的挣扎,只是想让夜燃好好的活下去,想让裴殊城干干净净的做人。

终究,这两个男子没有再为难他们心爱的女子,夜燃选择了自杀成就了连初的爱情,裴殊城选择了毫无保留的信任来留住连初。

过往人生如浮光掠影掠过心头,多少心力徒劳,多少苦楚滋味?历经千劫,犹自不悔,深恩负尽,故人情深,唯幸有你,依然相守相伴。也因为,我甘愿画地为牢。



pengjeny 2012-10-20 08:56
哀家有喜的文笔不错,有点小幽默。在轻松中又带有心酸。文不长,值得看

机械暴龙兽 2012-10-20 18:43
好多年前看过大漠谣,那时候好像还在连载,对未完的文有点心不在焉,而且当时在迷另一部霍去病文,骠骑行,感觉这本很是我的菜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0 19:47
  
驸马圈by 花日绯

评:池南将玉石琱琢成宝玉的摄政王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434224.html


池南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有两点,一是朱富失忆之后,她以公主之尊,冒充奴婢,伺候在朱富的旁边;另一个是自己在被自己嫡亲的皇帝弟弟差点杀害之后,还能一笑泯恩仇,单单是这份气度,就无愧于摄政王一职,她用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心胸狭隘,不堪大业的,池南就是那个奇女子。

我个人认为,所以父皇临终前所托付江山的摄政王,池南会处理朝政,会平衡关系,会运筹帷幄,似乎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让我感觉不正常的是,她是怎么看上朱富的?!

朱富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卖猪肉的,按说和池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但是因为池南有求于朱富的父亲,所以被迫和朱富成亲了。也算是虎落平阳了,按说池南当回摄政王之后,是可以耍赖不认这个驸马的,但是她没有,反而很是温柔体贴的对朱富,让很多人大跌眼镜,只能说,是朱富的憨厚以及对池南无条件的好融化了池南那颗冰封的心。

哪个少女不怀春?即使贵为长公主的池南,也有过那么一段青葱岁月。她也曾对安容着迷过,可是当安容在爱情与功勋之间选择了功勋之后,池南很及时的管住了自己的心,即使以后安容后悔了,回来找池南,池南也不为所动了,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易,毕竟那个人曾经是心底最美好的爱恋。

从此,池南一心一意的琱琢着她的驸马。朱富也不负众望,从刚开始的憨,到最后和驸马们打成一片,从刚开始不通世事,到最后可以很妥善的处理朝中关系,只能说,朱富在池南的手里慢慢的成长了。


池南的出场很让人惊悚,卖肉铺的老板娘!

就在我以为这是标题党,是种田文的时候,池南又让我惊着了一把,原来她是大名鼎鼎的池南王! 

剪剪风微微 2012-10-20 21:01
真心觉得前几年的好书挺多的,好作者也很多,书名起得也很有让人眼前一亮想看的欲望。为什么这两年好书越来越少了呢,写得好的作者都不见了,书名起得越来越俗气都不想看。为什么呢?

moyancn 2012-10-22 14:47
哀家有喜是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文,感觉很轻松,不过流离的身份雷死我了。她是前皇后的女儿,真真正正的公主呀,为什么他们送她进宫的方式那么惊悚——嫁给皇帝,皇帝不就是她爸爸么,这个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啊。。。还有墨然的一系列行动我想不通,流离的也是,当初毫不犹豫的走了,过了3年才找到她的消息(没人帮忙的她是如何做到的),为什么3年以后又毫不犹豫的回来了。。。重看了一遍哀家有喜以后,我纠结了,疑问越来越多。。

娟娟 2012-10-22 21:31
大漠谣我看过啊,特喜欢,爱上桐华的书就是从大漠谣开始的!!!喜欢。

shuang425 2012-10-22 23:04
看了楼主的推荐,决定下来看看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3 09:07


画中欢by 淡樱

评:常宁历尽情伤,只为与你相遇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384025-keyword-%BB%AD%D6%D0%BB%B6.html

常宁与晏清的相遇,相知,相恋,相爱,这些都没有问题,甚至是完美无缺的,常宁作为大荣最尊贵的公主,似乎没有什么遗憾的。但是,也只是似乎。


常宁在窗外听到她的驸马晏清和杜汐汐苟且的声音时,心如刀割,公主也是个女人,也会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也会受伤。受了伤的常宁,开始不服气的收面首,晏清每和杜汐汐过一夜,她就多收一个面首,这个倔强的女子,无非是想用这种方法来唤回晏清的目光。然而,她尝到了她自己酿的苦果。

常宁怀孕了。怀孕期间,孕吐非常严重,可是晏清却不闻不问,常宁知道,她的驸马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这个时候的常宁对于她的初恋还抱有最后一丝幻想,直至,她临盆的时候,驸马却在杜汐汐的身边鬼混,直至她生出一个死胎。常宁彻底绝望了。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在面对这样的丈夫时,还能心平气和的说我成全你们。不过常宁就是常宁,就算落魄,也有公主的范儿,她命人把晏清捆了来,棒打了一顿,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从此萧郎是路人。

常宁与温衍的相遇,让常宁对温衍惊为天人。事实上,温衍确实是天人,与天同寿。温衍身上有着让人着迷的温暖,常宁在与温衍的相处中,陷进去了。但是当她知道温衍是天人的时候,她犹豫了,退步了。不是因为她不可得,而是她不想得到后,数十年后,自己垂垂老矣,温衍还是年轻如初,等自己死后,温衍却需要抱着她的尸体缅怀她,永无止境。那样对于温衍来说,太过残忍,常宁不忍看到像玉一般的男子折损于自己的手中,所以,她和温衍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逃避对方。

常宁一直不爱她的新驸马柳豫,尽管柳豫才是她命中注定的驸马,她无法爱上他,但是却不忍柳豫灯尽油枯,所以求了圣旨,与柳豫成亲。她曾尝试着去爱上柳豫,但是她的心却很清楚的告诉她,亲情和爱情之间的差别,她努力过,却只剩徒劳,因为她把自己的心,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给了温衍。

温衍虽为天人,但是也不能为所欲为。他改变了晏清,常宁与柳豫的命数,需要遭到天火的惩罚。常宁很清楚的知道,如果她和柳豫和离了,那么温衍好不容易改的命数就又生出变数,温衍还得受罚。所以常宁即使不爱柳豫,也还是希望柳豫好好地活着,做自己的驸马,和自己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

常宁虽贵为公主,却并不在乎坊间传言。不管坊间把她传的多么的不堪,她都可以一笑而过,甚至于当成是笑话来听,似乎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无愧于大荣公主的称号。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只做自己该做的,在皇帝弟弟渡劫时,她独自撑起了整个大荣,不是不辛苦,但是必须坚持,大荣不能毁在她这一代。

在得知温衍还是遭受天谴的时候,当温凡找上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答应温凡,等自己卸下大荣重担之后,愿意以死来为温衍抵命。

常宁历尽与晏清的情伤,付出了第一个孩子是死胎的代价,似乎就是为了能与温衍相遇。人生得遇,已是知足,更何况她还与温衍相守了这一段时光。常宁再也无憾了。所以只要阿弟醒来,她随时可以为温衍去死,这个时候,她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只是一个愿意为了自己心爱的男子去死的痴情女子而已。

常宁这一生,曾经被晏清狠狠地伤过,也对柳豫的纠缠无奈过,也为柳豫的痴情难受过,却也真正的被温衍爱过。似乎常宁经历这一切,只为与温衍相遇,相爱,成为温衍的画中欢。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3 09:42


与君AA by 末果

评:无忧无论生死轮回,不改初衷的女子

链接: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428916-keyword-%D3%EB%BE%FD.html


好长好长的一篇小说,我看了好久好久,久到我心心念念的都是无忧,这个让我心疼让我忧的女孩子。


给无忧取名字的人,一定是对无忧充满了祝福,希望她能生生世世无忧无愁。可是,一世接着一世,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无忧所能相守的幸福,也不过是在梅林里,和夫君制陶弹琴的短暂时光。

一万年的时光有多长,作为凡人的我无法体会,但是却能明明白白的感受着无忧在这一万年里等待夫君归来的那种心情。这那一万年里,她独自支撑着夫君的魂魄,只要她不倒,夫君就有回来的可能,不至于灰飞烟灭。

无忧作为一个小小的梅仙,能有多大的能耐,她本身的灵力都要被夫君耗尽,可是夫君还是没有回来的迹象,在本该绝望的时候,无忧还是选择了坚持,只要心里有希望,一切就有可能。

无忧的所为,没有感动天君,却感动了小冥王凤止。小冥王看惯了世间百态,人间悲欢离合,他坚信世上没有不变的人心,他不相信无忧会是那个例外。在没看到无忧变心之前,他不能让无忧死,于是,在那漫长的岁月里,每当无忧快要力竭的时候,凤止总会及时赶到,将自身的灵力渡给无忧,让她能继续活下去,即便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自己三分之二的修为。

当一切到头,重新转世的时候,无忧却成了天君的小女儿,凤止依旧是小冥王,而无忧的夫君却成为战无不胜的战神。作为天君的小女儿,无忧的童年尚算是无忧,除了被自己的父亲囚禁在小院子里之外,其余的也不算是苦。这个时候的他们,都没有了前世的记忆,却执着的在追求着什么,在等待着什么。凤止隔三差五的就爬墙,只为了陪无忧说会话,两人约定长大后就结婚,这个时候的无忧,忘记了自己用一身修为护住的夫君,可是战神岂是好相与的,战神用自己的赫赫战功强娶了无忧,偏执的无忧嫁了战神之后,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逃离战神,适逢人间血光冲天,天君允其下凡,化解血光。

从此以后,无忧再也没有无忧过。她的下凡,表面看是她逃离战神的一个方法,实际上是天君顺水推舟,想要除去她。

在这一世,她只活到了六岁,便被西越女皇赐了毒酒,她的夫君抱着喝下毒酒的她,坚决不撒手,直至烧死。凤止不忍看无忧红颜薄命,将她逮带到了二十一世纪,抚养她十八年,将她养大,然后将她送回。回来后的无忧,开始着手调查当年的真相。无数的线索都表明夫君已死,但是无忧还是不改初衷,坚信夫君还活着。

从此无忧踏上了漫漫寻夫路。

机缘巧合,无忧冒充了兴宁,成为了常乐郡主,因为知道自己是冒充的,知道自己在常乐府的时光,随时可以在兴宁回来后终止,所以她抓紧一切时间去找夫君的痕迹。不凡和宁墨的眼睛很像夫君,在一次次的冷漠,误会,和谈,她越来越依赖不凡,越来越想让宁墨站起来,也越来越喜欢和开心在一起的日子,越来越欣赏了了的担当。

在这一世里,无忧的寻夫路走的有多艰难,自是不必说,但是最终她还是找到了不凡,开心,宁墨,了了。至此方知,战神即是夫君。战神不忍看到无忧在凡间受苦,所以裂了四魄前来。
在这一万年的等待中,无忧等回了她的夫君;在这一万年的守护中,凤止终于得到了无忧的真心,也不得不承认,这世间,真的有不变的心。

这个小说的作者的目的,也许是想让大家看到一个一妻多夫的美满结局,不得不承认的是,塑造了一个很成功的无忧,让人在字里行间看到了那个执着到偏执的小姑娘,不论自己修为高低,无论自己处在哪一世,都在等待着,寻找着自己的夫君,正因为如此,却让人看了心疼,明知无望,却无法放弃。终于,作者是亲妈,厚待了无忧。

无论经历了什么,我都不改初衷,或许,我们应该向无忧学习。


烧烧烧烧 2012-10-23 10:42
我发现苗苗推荐的都是被虐得很惨的女子。。。

vivian1123 2012-10-23 19:0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4 18:23


福寿如意 by 丁丁冬

评:小双—为爱包容所有的坚强女子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383848-keyword-%B8%A3%CA%D9%C8%E7%D2%E2.html

男女差异不仅仅是在身体结构上,在心理上也是。周围很多人都在说,男子心理成熟晚,心理年龄要比实际年龄小很多。小双选择了比自己小四岁的秋阳,注定她的爱情之路以及婚姻之路要比别人走的坎坷些。

一开始,小双知道自己和秋阳的差异,不仅是在 年龄上,在家世上同样也是不匹配的,所以她很认真的把秋阳当成弟弟,看好秋阳和夏月,希望他们两人可以结成秦晋之好。可是最终小双败在了秋阳的爱情攻势之下,秋阳年轻,富贵,他能给小双的,是爱情,不仅仅是生活的温饱,所以小双慢慢的在这种攻势下选择了投降。

嫁给秋阳,就意味着要远离父母,伺候公婆。而小双的婆婆,似乎格外的难伺候些,处处刁难,时时动用家法,秋阳只知道一味的护着小双,却全然没有用对方法,结果使小双遭受了更对的磨难。机灵的小双,慢慢的学会了怎么和公婆相处,她比秋阳成长的要快很多。

可是小双知道秋阳骨子里对于绘画和当将军的热爱,所以当秋阳要出去学画的时候,小双没有反对,不是想和秋阳分开,而是知道反对也没有用,她不能因为自己的喜恶,去决定秋阳的喜恶,虽然在很多人看来,秋阳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小双愿意自己去扛起家里的责任,让秋阳可以自由的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在秋阳外出领兵打仗的期间,要不是墨如的相守相护,等秋阳回来所看到的,恐怕就是小双和未出世的孩子的尸体,可即便是这样,等秋阳回来后,小双还是不怨不恨,只因为她知道,她从一开始选择了秋阳,就意味着她要能包容秋阳的所有,包括秋阳的任性,以及不成熟。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秋阳那么轻易的就爱上了小双,娶了小双,却没能给小双撑起一片天;反而是小双,用自己的方式捍卫住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幸亏秋阳后来也慢慢的成长了,知道什么对小双来说是最好的,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最想追求的。

女大四,福寿至;女大四,抱如意。秋阳能求得小双,实在是他的福气,小双实实在在的是秋阳的福寿如意。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4 18:29


碧水摇光 by 武陵渔人
评:季摇光—以城命名,运筹帷幄的女子


链接: http://bbs.jooyoo.net/read.php?tid-384500-keyword-%B1%CC%CB%AE.html


这个故事不算长,但是通篇却没有多少字是描述楠竹的,也可以说,碧水摇光,就是为了写季摇光的。季摇光,以摇光城命己名,作为一城之主,她亦是当之无愧。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季摇光带着弟弟投奔陆府,却终究逃不过阴谋诡计,被逼远走西域。在那段被追杀的日子里,她和弟弟相依为命,得有多勇敢,得有多艰辛,才能活着到达摇光城。在那个年龄,别说是季摇光这一个小女子,即便是一个大男人,带着丝毫不会武功的苍苍,还要躲避追杀,这一路也未必会走的轻松。可是,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季摇光不得不为自己和苍苍拼的一条活路。

再往后,不管是接任摇光城城主之位时,还是治理摇光城时,还是在面对战神对摇光城的攻击时,还是替战神保家卫国时,季摇光作为一个弱小女子,牢记祖训:兴兵乃为止武。她不是那种养在深闺娇滴滴的女子,也不会捉蜂扑蝶,她拿起刀,拿起剑,只是为了捍卫爷爷的临终嘱托,捍卫他们季家军几百年来的尊严。她杀敌时毫不手软,不是因为嗜杀,而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那些无辜的百姓,使他们免于战争,免于颠沛流离。

继承了爷爷衣钵的季摇光,学会的不仅仅是武术,更是谋略,所以她可以替战神扫平前面的阻碍,可以替战神决胜于千里之外。得季摇光,得到的不仅仅是摇光城,更是季摇光这个无价瑰宝。所以,战神想要,谢木兰也想要。只不过战神要的是她这个人,谢木兰要的是她的身份。季摇光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不会去和众多女人分享一个男人,所以最后她并没有跟着郁连城回皇宫。

这个以城为名的女孩不会跟郁连城离开,她一直都不是那种戏文里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的女子,她一直都不是,郁连城也一直都知道。所以,郁连城让季摇光等他回去卸下皇帝的担子回来,季摇光也不扭捏,淡然的说一句,那就姑且等着看看吧。

做女子,应当如季摇光,不骄不馁,处事淡然,喜恶分明,无怪乎情窦初开的小皇帝都能为之倾心。



hanhan821229 2012-10-25 13:19
不是悲剧吧,看着挺虐的

冷薄荷 2012-10-25 17:20
楼主写得太好了,自惭形秽啊,下了好几本书,先看一下和楼主是不是看书的风格一样,如果风格一致以后跟你混了.

烧烧烧烧 2012-10-25 18:24
看了苗苗评的《福寿如意》,里面所描述的那个秋阳,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庶女生存手册》里面的许凤鸾,如果杨七没有那么理智,当时就选择嫁给了许先生,她的处境应该就与小双的处境差不多,举步维艰,丈夫却无法庇护,可见,婚姻,光有爱情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古代的婚姻。

夜华 2012-10-26 10:58
碧水摇光也看很多人推荐了,这么坚强的女子是我的菜啊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0-29 15:08


天生凉薄 by 星无言

评:琪安自讽天生凉薄,却愿意相信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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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群女子,在众人面前,总是把自己说的多么的不堪,多么的恶劣,但其实她们却是最美好的女子,她们有着最细腻的感情,她们的爱情最是纯粹,即便是她们已经被爱情伤的遍体鳞伤,嘴里说着再也不要相信爱情了,再也不要去爱人了,再也不要受伤了,但是,当爱情再次降临的时候,她们还是勇敢的选择了去爱,即使还是会受伤,但是最起码不会给自己空留遗憾。而琪安,就是这种女子。

前世的琪安,是个好女子,她用自己的爱情和青春浇灌了张楚渝的成功,当张楚渝功成名就也开始包养别的女人的时候,她已经不会流泪了,只是选择了离开,只因为她无法接受那种不纯粹的爱情,不纯粹的婚姻。什么苦难都可以忍受,唯有爱情,是她生命中不能妥协的坚持。只是,谁也没想到,她的离开,竟是彻底的离开。

前世的琪安,是个好母亲。没有因为楚楚的不能言语,而将楚楚抛弃,更因为不想委屈了楚楚,所以她没有再要一个孩子,她要把自己的全部的母爱都给楚楚。

重生后的琪安,恪守着自己的心。可是,天下间的女子,仿佛谁也逃不开洛怀礼的风雅。那个年纪轻轻却位高权重的少年将军,更何况两人之间还有婚约。琪安告诉自己,那么我再相信一次,相信在古代一夫多妻制之下,还有自己向往的爱情。很明显,琪安错信良人。那种专一的好男儿不是没有,只是她暂时还没有遇到。所以在面对妾室的诬陷,在面对后院的勾心斗角,琪安连解释都欠奉。第一次利用小七的名义,什么都不求,只求能安心的离开。

说琪安懦弱也好,说她是个逃兵也好,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追求纯粹的爱情而已。所以,上天赐给了她轩辕杉。这个留着皇室的血,却骨子里遗传了母后执着的男子。

求去之后的琪安,身边有朗儿的相伴,朗儿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没有把握住娘亲的手,所以他决定不再要那个生身父亲,给自己找了个爹,轩辕杉成功入选。从此后,荣华富贵也好,一贫如洗也罢,琪安都不再孤独。

琪安这样的女子,真心让人心疼。在被张楚渝伤过之后,在被洛怀礼伤过之后,她挣扎了许久,矛盾了许久,还是愿意相信爱情,于是,当轩辕杉再次向她伸出手的时候,她选择了握住。即便是后来,在面对两人的婚事上,遭到了皇家的反对,但是她相信轩辕杉会给她一个交代,她所要做的,就是全心全意的信任着自己的爱人,轩辕杉。

虽然轩辕杉不能言语,但是他却真正的做到了和琪安的心意相通。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雨之后,琪安终于可以再放心大胆的爱一次,如果说上天给了她那么多痛苦,就是为了赐予她一个这样的爱人。那么对所有的过去,她都可以释怀了。轩辕杉这个男人,不能言语,所以从不轻易允诺,他只是一直用他的一颗心,真真实实的履行着他的心意。这样的爱情,几世难寻,她遇见了,得到了,便在不会放手。

每一个人的一生,总有许多错过,得到又失去,可是只要心存美好的愿望,就会发现,那雨后的天空,生出了一道清新的彩虹,人们说,那是幸福,赐予人间所有温暖的女子。

琪安当如是。

  



梨园心 2012-10-31 11:41
哈哈,同。大漠谣看的早,之后的霍去病,哪怕写得再好,也绕道了。情结、情结。
看了步步惊心之后,再也木有接触过其他清穿。
但是我觉得孟九也是良配啊,可是肯定日后金玉会因为他早逝而伤心,挺九爷,真的是错过,他们之间没什么原则性的阻碍,都是自己太矜持了。

但是大漠谣也有可以吐槽的地方,云中歌就YY了,不是很好。
以前还笑说过,文笔好的匪我看一部碧甃,桐华多一部,看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和步步惊心。

梨园心 2012-10-31 11:43
哀家有喜和猜猜我有多爱你、与君后面一看是半年新文,内容很是俺的菜,评写得我想见识一下这书了。裴殊城这个名字好听。
[attachment=951607]这段话貌似我以前也说过,哈哈好巧,看法挺一致。


lunaryang 2012-10-31 20:03
很想看看关于池南这部书

wangjunzs 2012-11-01 20:58
喜欢天生凉薄。。。。喜欢这样的女主。。。大爱啊。。。。。

啃树皮的苗苗 2012-11-02 09:27


士为知己 by 蓝色狮

评:子青—所为悲壮,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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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看多了小说,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一般的故事和人物都不足以让我为之动容,可是,一个小小的女子,子青,却让我为她哭了无数次。


子青本名秦原,身为墨家后人,她秉承了墨家的宗旨,兼爱,非攻。以前上学的时候,我对于墨家的了解也仅仅是墨家很是博爱,并没有太深的感触,但是看到子青,我才真正明白,作为一个墨家后人,身上的担子到底有多重。

子青的爹爹因为愧对那八百羌人,所以选择了自戕,子青的娘因为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所以不予以阻止,却在丈夫走后,也跟着去了。子青为了报答易家的恩情,隐瞒自己的女子身份,应召入伍。这一家子,死的死,留的留,只剩子青一人。可是,可曾听说过,这世上最难的,不是死去,而是活着的那个。

在那个金戈铁马的年代,在那个全是男子气息的军营,在霍家军里,子青韬光养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直都没觉得子青有多厉害,真正让我被子青所吸引的,是那一句话,“爹爹说,盘古一辈子就做了这么一件极简单的事情,就是撑着,再苦再累也撑着……就这么撑着,那就是顶天立地。”在以后的岁月里,子青一直就这么撑着,不管她的肩膀是否担得起,她都在咬牙撑着。

因为自己的爹爹愧对羌人,撑不住了,所以选择自戕,于是子青替爹爹撑着。在得知缔素就是羌人后人的时候,她对缔素的容忍超出想象。军中训练辛苦,但为了顾及易家哥哥,所以虽身为女子,却从来不落于人后,她弱小的身体里所迸发出来的强大力量,连霍去病都为之惊叹。

有汉武帝这么个皇帝,出征就成了家常便饭,打仗更是一日三餐。作为刘彻最得意的利器,霍去病不得不一次次的追击匈奴,带着他的士兵转战大漠南北。车凌阵法一战,霍家军损失七千多人,七千多鲜活的生命从此消失在子青的面前,这个沉重的打击,身为将军的霍去病在担,身为墨家后人的子青也在心里默默的承担着。她一直没有对于汉武帝的穷兵黩武发表什么评论,她只是默默的做自己分内的事,就是这些寻常小事,最终影响了霍去病,使得霍去病平定大漠南北之后,再也不愿出征,不管是汉人,还是匈奴人,都是人,都想着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因着与阿曼有“士为知己者死”的诺言,所以在得知刘彻会对阿曼下毒手的时候,子青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赶去救援,哪怕代价是终生不能返回汉庭。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阿曼还是死了,死在了刘彻所谓的雄心壮志下,死在了子青的怀里,这个时候的子青,似乎忘记了自己是墨家后人,似乎再也扛不起这沉重的世道,她孤零零的游荡在大漠里,直到霍去病找到她,把她带回将军府。

墨家后人即便是再会守城,武艺再高强,也敌不过天下之主。刘彻早已把子青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明为狩猎,其实是准备暗杀子青。子青没死,李敢却死了。为了救子青而死,于是子青的身上又多了一条鲜活的人命。她终于敢站出来指责汉武帝的穷兵黩武,敢以死来对抗汉武帝,只是被霍去病所阻拦。

在远离长安的路上,俩人皆以为以后的日子虽然苦点,但终究是可以活命。只可惜,天不遂人愿,一场瘟疫降临了。汉武帝不舍得霍去病死,但是子青却非死不可。原想命令子青去救助患者,感染上瘟疫。可是,众人皆低估了墨家后人的责任,子青不需要任何人的命令,她只是遵从了自己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义无反顾的去研究药方,救助患者,也感染了瘟疫。

在临死的那瞬间,她避见霍去病,只为想让霍去病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照顾他们的儿子,最终,责任敌不过爱情,敌不过心底的渴望,她默许了霍去病留在她的身边,陪着她一起死。在那间等死的屋子里,霍去病弹着七弦琴,子青说了那句“将军,子青先行一步。”仿佛她不是正在走向死亡,而只是出了一趟门,我的心为子青狠狠的疼了一下。

幸而,子青大难不死,救命药来的也及时,她活了下来,霍去病也不愿再给刘彻当杀人的机器,两人选择了诈死逃离汉庭。我所庆幸的是,墨家还有人活着,子青一生背负的太多,也该为自己活一次。

梨园心 2012-11-02 11:48
蓝色狮我还真就看了两篇开封同人的,不过这作者写得非常好,清新自然,委婉动人,不知她写汉朝的怎么样。
驸马圈到底写的是谁?看了一段儿,弃了,没弄清楚情节。

mingmingkong 2012-11-04 14:11
都不错的书啊,值得一看

念流椒娇 2014-12-01 12:48
我看大漠谣的时候好喜欢霍去病,可是不知道为嘛看了电视之后好心疼九爷,难道是胡歌的演技太好,哎。。。电视后面就看不下去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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